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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勇 刘洪武 徐宝艳
欧盟理事会发表的2006年欧洲创新计分牌 (EIS)中增加了一个全球创新计分牌(GIS)部分。该报告比较了欧盟25个国家与其他R&D支出表现较好(R&D支出占全球总量的0.1%以上的国家)的国家或地区: 中国 (2.12%),
韩国(1.98%),加拿大(1.97%),巴西 (0.86%) ,澳洲(0.83%),以色列(0.80%),印度(0.53%),俄罗斯联邦(0.49%),墨西哥(0.32%),新加坡(0.27%),香港(0.14%),阿根廷(0.13%),南非(0.13%) 和新西兰(0.09%)和美国、日本的创新绩效。受数据采集的限制,GIS没有采用和EIS相同的指标体系,而是根据世界银行、OECD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有关数据,建立了主要创新方面(维度)基本与EIS相同,但具体指标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尽管如此,就欧盟国家而言,采用两种评价结果的数值进行相关分析,二者高度相关(相关系数为0.948,接近完全相同时的系数1)。也就是说,尽管进行全球主要国家的创新绩效评价比较困难,但所构造的GIS的结果还是较为客观、可信的。这给予我们一个启示,只要理论框架正确,主要组成部分合理,即使数据存在一些限制,结果也不会差得太多。更何况管理学的一个基本规律是:对一个事物只有能对它进行衡量,才能对它进行管理。对建设创新型国家或区域的目标也是如此,不能衡量的目标,其实只能算作口号。
一、创新指标的选择
2006年欧洲创新计分牌是由五个维度的25个指标构成。对于大部分指标,特别是基于来自欧共体创新系统(CIS)的数据指标,非欧洲的国家数据是不能获得的。GIS的12个指标主要来自 Eurostat ,世界银行 (世界发展指标) ,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 UNESCO ,UNIDO 和 WITSA/网际网路资料中心的数据。
表1、
2006年GIS指标和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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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S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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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S指标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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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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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科学和工程类毕业生占第三阶段教育毕业生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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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E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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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完成第三阶段教育的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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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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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每百万人口的研究人员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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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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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知识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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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公共R&D支出占GDP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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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和WORLD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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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商业R&D支出占GDP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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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和WORLD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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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每百万人口的科学文章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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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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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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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信息通信技术支出占GDP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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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SA/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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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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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占全部制造业出口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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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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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中高技术和高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制造业增加值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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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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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智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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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每百万人口EPO专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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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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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每百万人口USPTO专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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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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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每百万人口的三方(欧洲、美国和日本)专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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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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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2006年欧洲创新记分牌的评价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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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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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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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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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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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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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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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工程类毕业生/20-29岁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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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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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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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高等教育人口/25-64岁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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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OE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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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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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普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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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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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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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终身学习人口/25-64岁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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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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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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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受高中以上教育程度/20-24岁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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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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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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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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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R&D支出/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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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OE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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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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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R&D支出/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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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OE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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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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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技术R&D/制造业R&D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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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OE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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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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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R&D支出中来自公共基金的投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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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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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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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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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内部创新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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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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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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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合作创新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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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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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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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支出/销售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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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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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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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阶段的风险资本投资/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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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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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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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信技术支出/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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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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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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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组织创新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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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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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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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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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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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服务行业的就业人口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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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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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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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术产品出口/总出口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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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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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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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新产品销售额/销售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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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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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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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产品销售额/销售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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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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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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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于中/高技术制造业的就业人口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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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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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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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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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人口拥有的欧洲发明专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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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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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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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人口拥有的美国发明专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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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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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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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人口拥有的三方(欧洲、美国和日本)专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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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OE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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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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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人口新注册的欧盟范围内的商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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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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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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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人口新注册的欧盟范围内设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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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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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球综合创新指数(GSII)
全球创新绩效是由综合指数-GSII来测量的。计算步骤如下:
第1步:使用下列公式为每个指标修正数据(标准化数据):
平方根用来减少异常数据干扰。分子为国家c指标的平方根减去所有的国家最低的或最小值的平方根的差。分母为所有国家指标最大值的平方根减去最小值的平方根。
第2步: 计算全球综合创新指数。商业R&D指标是其他指标权重的两倍,其他所有的指标权重都一样。
第3步:计算5个创新维度的次级综合指数。计算每个维度指标得分总和,再除以指标总数。
3.全球创新计分牌结果分析
3.1全球创新绩效
GIS用12个指标计算出一个综合指标—全球综合创新指数和五个衡量创新层面(创新驱动,知识创造,传播,应用和智力财产)的指数。
根据GSI指数的得分等级,可以把所评价的国家分为四个群组:
l 芬兰、瑞典、瑞士、日本、美国、新加坡和以色列,这是全球创新领袖。
l 创新绩效较好的国家,包括德国、丹麦、荷兰、加拿大、英国、韩国、法国、冰岛、挪威、比利时、澳大利亚、奥地利、爱尔兰、卢森堡和新西兰。
l 作为跟随着的国家或地区,包括香港、俄罗斯联邦、斯洛文尼亚、意大利、西班牙、捷克共和国、克罗地亚、爱沙尼亚、匈牙利和马耳他。
l 创新绩效落后的国家,包括立陶宛、希腊、中国、斯洛伐克、南非、葡萄牙、保加利亚、土耳其、巴西、拉脱维亚、墨西哥、波兰、阿根廷、印度、塞浦路斯和罗马尼亚。
非欧盟国家中,新加坡、以色列、韩国、加拿大和澳洲远胜于欧盟25个国家平均表现。欧盟25个国家好于新西兰、俄国、中国香港、南非、巴西、墨西哥、印度和阿根廷。
中国总的创新绩效与马尔他、立陶宛、希腊和斯洛伐克接近。印度的绩效与波兰和阿根廷接近。但是中国的绩效在每个创新维度上的表现差别很大。中国创新驱动力和智力财产排在最后几位,知识创造和传播处于平均水平,而中国在应用方面处于最好的国家之中。
芬兰、加拿大和瑞典在创新驱动力方面得分最高。瑞典、冰岛、芬兰和以色列在知识创造上得分最高。新加坡、新西兰、马尔他、南非、美国和香港是在传播上得分最高,尽管这个维度只有一个指标。新加坡和马尔他是在应用上最高得分的国家。瑞士、芬兰、瑞典、美国、日本和德国是智力财产最高得分的国家。
3.2聚类分析和多元尺度法(MDS)
采用5个维度的关键创新综合指数来确认具有相似绩效的国家的聚类分析法是比基于全球综合创新指数(GSII)排名更有效的工具,因为聚类分析采用更多资料。有时两个国家尽管五个维度创新综合指数有截然不同的绩效评分,但GSII能给两个国家完全相同的评分。
基于五个维度的相对绩效,各个国家可以被划分为以下几个群组及各自的优劣势:
表3、各国所属群及各自的优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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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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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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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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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势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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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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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瑞典、丹麦、以色列、奥地利、法国、比利时、意大利、挪威、日本、德国、瑞士、荷兰、澳洲、加拿大、韩国和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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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知识创造,智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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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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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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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和卢森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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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创造和智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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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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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斯洛文尼亚、波兰、新加坡、克罗埃西亚、爱沙尼亚、斯洛伐克、拉脱维亚、香港和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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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知识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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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和智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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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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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保加利亚、立陶宛、
西班牙和俄罗斯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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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知识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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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和智力财产 | |